秒殺搶購
上個月28日,眾所注視的租賃專法-「租賃室廬市場成長及管理條例」在立法院三讀經由過程,除勉勵建立「包租代管」租賃專業辦事業,並對將室廬委託給包租代管業者的房主供應所得稅優惠,也明訂租屋押金不得逾兩個月房錢總額,同時將租屋糾紛調整機制入法。
租賃專法是熱熱鬧鬧的過了,可是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與八德路出租套房的大火,溟溟中翻開了租賃專法中並未列入棲身平安的問題。為此,內政部研擬「加強既存違章建築處置懲罰指點綱要」草案,增強處理高風險違建,除優先履行外;不正當出租等行為,透過最高30萬的罰鍰,中斷供水供電、限期拆除或強制撤除等處罰,到達嚇阻效果。
不行諱言,在租賃市場中,隔間套房這類有違法之虞的標的,終年以來就是大都會中滿足外地移民居住的主要供給之一,即便物不美,卻因為價廉,仍有其市場,也無怪春風吹又生。租賃專法上路後,對於台灣租屋市場絕對有正面裨益,可是針對老、殘、窮、病等弱勢需求,想要以愛心房主、租稅減免等小惠,在市場機制內取得解決,實務上其實不輕易。
這種現象,借用經濟學中的「馬太效應」(Matthew Effect)也許可以诠釋一二。
《聖經‧馬太福音》這樣說道:「凡有的,還要加給他叫他多餘;沒有的,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。」馬太效應是指,好的愈好,壞的愈壞,多的愈多,少的愈少的一種現象,此名詞後為經濟學界所借用,反映貧者愈貧,富者愈富,贏家通吃的經濟學中收入分派不公的現象。
租屋市場中更是如斯,原本正當、已報稅、高房錢的房子,佃農與房主本來就有必然的社經資本,保障雙方的專法上路後衝擊有限;反而是不正當、不報稅、低房錢的房子,某些惡房東就可以吃定弱勢佃農別無選擇,以不租為手段,提出不相符法令的要求,弱勢租客也必定得乖乖就範。
對於這事情,長期的確得從增添租屋供給,晉升民眾所得著手,在短時間作為上,很多人認為應周全撤除違建,斷絕供給,才是根本之道;殊不知,政策宣示曆來都是治得了標,斷不了根,打掉供給卻沒有配套,常常會構成更大的災害,而且由弱勢者買單。迩來違建火警頻傳,緣由多半是違章建築的電線走火,當局在撤除之外,也同時該有保住人命的承擔,例如消防與住宅安檢;而違建住戶自己即便沒有能力請水電師傅配線,也該將裝配室廬火警警報器的納入優先考量,當電線走火,最少能夠第一時間知悉,獲得一線發火。
在都會化過程當中,棲身問題永遠都存在,尷尬的是,它總會和貧富差距的敏感神經糾纏在一路,但文明與不文明,以及當局存在不存在的差別,並不在於一刀切下的一了百了,眼不見為淨,抑或是透過補助到達表面同等,而是當一小我在這個情境下,無論生涯多艱困,都能有營生之力,立錐之地,而且看到未來但願的光,這是對當局,也是對身處於個中每個人的心性試煉。
究竟,在這荒亂的人世間,即使行事如履薄冰,誰也不克不及包管本身無病無災,平生安然。
●作者:徐佳馨/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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